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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李军驾驶的宝马车与王先生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之后,李军的宝马车被送往修理厂,年后才能拿车。
李军认为,自己一直都是以车代步,没车之后生活极其不方便。而更让李军郁闷的是,年关临近,原本他计划开宝马车回老家的。现在倒好,车子进了修理厂,总不能让自己坐火车回家吧。在一番打听之后,李军听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一方如果因为汽车进修理厂而不方便出行,可以要求肇事方支付租车费。
然而,李军拨通王先生的电话后,遭到王先生的拒绝。王先生提出,自己的车辆是买了保险的,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这笔费用,他就拒绝支付。
那么,法律上有没有这笔费用的说法?
就此,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饶建忠提出法律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就是说,根据这一规定,王先生如果拒绝赔付李军的租车费,李军可以到法院起诉,只需要准备诉状和车辆修理费发票、维修时间证明、租车合同、租车发票等相关证据。
能以“宝马”标准租车?
据了解,王先生之后最终还是答应了李军的租车要求,王先生说理解平时以车代步的人,没车之后的生活不便,尤其是返乡过年期间。
但王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说法,租车可以,但必须是普通的小车,而非宝马等高档轿车。
就这样,李军和王先生再次就该租什么车而争吵不休,但李军不管王先生同不同意,宝马车还是租了。
那么,李军能不能按照宝马车的标准租车呢?
就此,江西久保律师事务所主任罗久保分析认为,类似于因交通事故车辆送维修的情况较为常见,期间必然产生相应替代性交通费用,李军要求对方赔付替代交通工具费的请求于法有据,法律支持。而李军选择租用高档轿车所产生的费用承担如何确定,关键取决于“合理”二字。受损车辆用途为非营运车辆,基本用途在于方便出行。李军在车辆修理期间,选择租车作为替代性交通工具,系为了满足生活出行需求。因此,在选择替代性交通工具时,不应简单以自己的车辆类型为参照标准。选择高档轿车作为替代性交通工具,按照生活常识、常理、常情,超出了通常性交通工具功能范围,其费用合理性失去依据。也就是说,即使受损的是高档轿车,赔偿标准也对应普通轿车。
租车回家有风险?
李军认为,虽然现在王先生不同意他租宝马车回家,但自己开着租来的宝马车回家,更加有些不爽。李军说,由于车况不熟悉,万一租来的车在家乡发生交通事故,到时候宝马车用不了,租车费还得照付,“这些事想起来都麻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租辆豪车回家过年,已经越来越受到一些年轻人热捧。
那么,租车回家过年这背后就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所以租车时必须把眼睛擦亮。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代理过多起类似案例,他总结案件特点分析认为,租车得找“大牌”,保险要明晰。正规租车公司会要求顾客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应的担保证件,支持使用信用卡预授权缴纳押金;会与承租人签订正式合同,写明汽车损害后的具体赔偿等条约。保险方面,目前租车公司会要求承租人支付车辆基本保险,保费大多按天收取,根据不同车型,约20元到40元。此外,还会提供不计免赔险等保险让顾客自行选购。驾车新手很有必要购买这一险种。
“私车”要当心,验车要仔细。承租人须事先检查好所租车辆是否有问题,如车漆是否已有刮花,车灯是否牢固等;上路前须试驾,熟悉车内的功能键;发动车后应仔细观察各种仪表及警告信号,低速驾驶一段时间。此外,租车时要特别小心租到“私家车”,目前有些个人将私家车挂靠在租车公司名下出租。正规的租赁公司需办理租车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一般购买了齐全的保险。而私家车在这方面则没有保证,归属权也不好理清。因此,承租人有必要看清行驶证上的抬头为公司还是个人。(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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