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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深夜酒后为寻欢,几名男子欲寻陌生女玩乐,竟开着车当街“抢人”。近日,天河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中一名男子廖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据法院查明,2016年7月11日23时许,廖某及同案人宁某等二人(均另案处理)与朋友在天河区柯木塱的一间大排挡吃宵夜、喝酒。次日凌晨零时许,廖某驾驶一辆小汽车搭载同案人宁某等二人寻找陌生女子一同玩乐。当三人行驶至天河区柯木塱某处某水果店门口时,看见被害人林某与其姐姐在上述水果店门口避雨,宁某二人下车邀请林某姐妹吃宵夜。
遭到拒绝后,一人抱住林某强行将其推入汽车后排座位,林某姐妹不断反抗、呼喊,现场群众看到后大声喝止。廖某等三人见状驾车逃离现场。同年7月17日,廖某被抓获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人宁某。
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廖某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对其适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廖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