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僵尸车调查:私产占用公共资源 城管清理陷两难

(原标题:城市僵尸车调查:私产占用公共资源 城管清理陷两难)

你见过“僵尸车”吗?

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或停车场,很多人时常能看到一辆辆外观老化、积满灰尘的车辆,似乎早已废弃,有的已经只剩下一副躯壳,有的还堆满了垃圾或其他物品,这就是“僵尸车”。

近日,记者走访北京多个区域,对“僵尸车”进行了调查采访。

北京枣营北里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最新的年检标志为2010年。 本文图均为 中新网 图
北京枣营北里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最新的年检标志为2010年。 本文图均为 中新网 图

“僵尸车”是如何产生的?

北京朝阳区枣营北里小区内停放有一辆看似废弃的机动车,车身锈迹斑驳,挡风玻璃上最新的年检标志为2010年。

家住附近的居民告诉中新网记者,“这辆车停在这里两年了,因为手续不全所以没办法年检,也没办法报废,所以就一直停在路边。”

今年6月,北京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城管队和执法小分队曾对辖区内社区的“僵尸车”进行了清理。如何判断是僵尸车?“车辆长期无人管理锈迹斑斑,有的车窗敞开,里面堆满了杂物。”北京西城区城管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前期的一个基本判断。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僵尸车”呢?

记者了解到,有些是手续不全无法报废;有些是车主在换新车时,旧车没有卖出自己理想的价格,就一直闲置着;也有些是车辆需要去报废,但车主却嫌流程太过麻烦,而且报废价格也不高,所以就弃之不理了;有的“把废旧车辆当做了储物间,还省下了房租的钱”……总而言之,“僵尸车”就这么僵在了这里。

北京朝阳区丽景苑的僵尸车,车内堆满杂物。
北京朝阳区丽景苑的僵尸车,车内堆满杂物。

占用公共资源 存安全隐患

“僵尸车”长期随处停放,不仅有碍观瞻,也是对公共权益和公共空间的侵占与掠夺,甚至成为安全隐患。

“这些车扔这里很长时间了,进出很不方便。有的僵尸车还变成了杂物堆,很不卫生,希望能早日把‘僵尸车’清理走。”北京大栅栏街道附近居民说。

北京东城区龙潭城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长期占用车道外,不少“僵尸车”也同时会带来安全隐患。比如,如果车辆长期不使用,会产生燃油泄露,而且车内的旧电瓶在高温下可能会爆炸燃烧等,甚至危害到人身安全。

据媒体报道,2017年2月,青海西宁市一居民区内的“僵尸车”突然着火;2015年6月,广西南宁市一名10岁男孩进入一辆报废车内玩耍,因车内高温中暑身亡。

一辆长期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僵尸车”。
一辆长期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僵尸车”。

占用道路是否构成侵权?

一边是道路资源日益紧缺,停车越来越难,一边是“僵尸车”久不挪窝,占用大量公共资源。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侵权呢?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炳尧介绍,“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僵尸车’长期对小区共有部分进行占有,已对全体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若僵尸车还存在占道、滋生垃圾等情况,则对小区居民的相邻权也构成了损害。”

张炳尧特别强调:无人管理的“僵尸车”诱发严重后果的,车主也负有损害赔偿等责任。

占用道路的“僵尸车”正在被拖走。
占用道路的“僵尸车”正在被拖走。

处理“僵尸车”难在哪?

“僵尸车”堵塞道路而且还有安全隐患,那么如何处理“僵尸车”就成了一个问题。可“僵尸车”处理起来其实并不那么容易。

如何判定“僵尸车”是清理整治时的第一个问题。北京东城区龙潭社区一位城管工作人员告诉中新网记者,通用的做法一般是先确定车辆已经无法使用,然后询问周边居民是否长时间无人使用该车辆。

“判断完什么是‘僵尸车’接下来难在‘僵尸车’属于私有财产,他人无权处理。”该城管说。

张炳尧指出,《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汽车是私人财产,尽管长期停在那里已成为事实上的垃圾,但是一旦进行处理,如果车主找上门来就很难扯清楚。

对于这一矛盾,上海市浦东交警采用了“统一停放,集中公示”的方法。据媒体报道,近日,浦东新区设立了首个“僵尸车”专用停车场。该停车场已停放了近400辆“僵尸车”。浦东交警将停放在小区和道路的僵尸车清理到这里,并将对其集中公示,半年内无人认领的车辆将进入报废程序。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司机秦师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僵尸车”占据停车位堆积杂物,而且还听说过“僵尸车”引发的安全事故,是应该清理一下。

但他同时认为“僵尸车”很难清理干净,因为“大家报废车辆的意愿不高,现在报废汽车的价格太低,与其花时间精力去报废不如直接放那里不管了。”

摆放在重庆某停车场的“僵尸车”。
摆放在重庆某停车场的“僵尸车”。

专家建议加大报废补贴

谈到如何解决“僵尸车”问题,张炳尧认为,首先需要在立法上解决“依法停放”的“僵尸车”问题。

他说,对于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临时停车位的“僵尸车”,必须在立法上赋予相应的行政机构可以直接采取措施的权限。对于小区内出现的“僵尸车”,也可以通过修改《物业管理办法》的方式,授权物业或业委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处置的权力。

其次,从目前情况来说报废补贴不是太高,对车主缺乏吸引力。下一步还需要完善车辆报废、回收体系,简化车辆报废手续,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提高车主将不用车辆进行报废的积极性,同时对随意废弃车辆的行为进行追责。

有城市管理学者表示,汽车也是一种资源,停放在路边影响市容和居民出行,也是对资源的浪费。目前车主不愿意将车辆开到汽车回收公司报废,主要还是基于几乎“无利可图”。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补贴政策,提高车主主动报废车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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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3911277683 用户3911277683北京

      政府公告如不处理。可强制报废

      07-2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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