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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明知我也喝了酒还让我开车,出了事故怎能让我赔?”说起这桩事,90后小伙夏辰挺郁闷,他自掏腰包赔了8万多元。而他口中的“她”,则是朋友小沐。
□通讯员 陶琪姜 记者 朱琳
酒后替朋友代驾,出了事故担全责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
那天,夏辰和一帮朋友聚餐,其中就有小沐。一伙人吃了晚饭继续宵夜,都喝了不少。
凌晨3点散场时,小沐已经站立不稳,要人搀扶。
后来,夏辰开着小沐的车送大家回去。谁知车子刚上兴宁桥,夏辰在越过中心双实线超越同方向行驶的车辆时,与对向车道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两车损坏、对方驾驶员受伤。
起初,小沐的反应让夏辰挺感动。事故发生后,夏辰在小沐提议下逃离了现场。
但意想不到的是,不久之后,对方驾驶员起诉小沐,而作为自己朋友的小沐,此时却申请追加夏辰为被告。
今年3月,夏辰被交警抓获,交警认定夏辰对事故负全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夏辰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小沐作为车主对该车未尽到有效管理责任,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夏辰和小沐应分别承担60%和40%的赔偿责任。
赔钱还被朋友起诉,小伙悔不当初
事情并未就此了结。
今年9月,夏辰再次收到法院传票,这次起诉他的是小沐。原来,小沐车子在那次事故中受损也很严重,修理费花了近10万元,理赔时还因为酒后驾驶的原因被保险公司拒赔。
小沐认为,夏辰应该为此承担责任,于是和夏辰商量让其分担60%的维修费用。
夏辰却觉得委屈冤枉:当初明明是你让我帮你开车的,你也知道我喝了酒的,我好心帮忙,现在怎么还要出修理费呢?
因为协商不下,小沐选择用法律解决问题。
判决再赔6万多元,小伙自吞苦果
庭审时,夏辰喊冤,提出因为车是小沐要求他开的,所造成的事故损失不应当由他承担。他还请了当时一起的朋友出庭作证。小沐却说当时她已经喝多了,不记得是自己让夏辰帮她开车的。
日前,海曙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夏辰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应当知道酒后不能驾车,却仍驾驶小沐所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小沐车辆受损,并对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
而小沐作为车辆所有人对车辆未尽到有效的管理责任,因此两人对车辆损失后果均有责任。
结合过错程度,法院判决夏辰承担60%的责任,赔偿小沐车辆修理费、评估费的60%,共计6万余元。加上夏辰之前赔付对方车辆的2万多元,这一下他就花了8万多元。事情到这份上,朋友当然是没得做了,郁闷不已的夏辰只恨自己为何会一时糊涂酒后驾车。(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