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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两名15岁少女,日前无照双载且未戴安全帽,为躲避警方拦查,造成后座陈姓少女伤重不治,引发警方遇违规车辆,到底该不该追车的争议,对此,派出所巡佐施富国在脸书发文表达看法,表示“小妹妹,你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错之有?”
据报道,本月5日,吴姓少女和陈姓少女在一处路口闯红灯被警察发现,警察请她们停车盘查,两人疑因惊慌在巷弄乱窜,车速过快撞上轿车,驾驶吴姓少女伤势稳定,但后座的陈姓少女则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国对此在脸书对此事件发文,他说长官总是三令五申说遇到单纯违规不要追车,事后径举就好,但是要怎么分辨单纯违规和有犯罪事实的区别呢?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
他也说,在警专上课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追车不只是因为对方违规,更怀疑对方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逻查获的案件中,保守估计有超过半数是嫌 疑人违规,被制服警察盘查而查获,当中当然会遇到嫌犯抵抗,就会衍生追车甚至街头搏斗,你们以为那些人会乖乖束手就擒吗?
为何要求警察不追车,而非要求违规违法人接受警察盘查呢?假如只一昧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那还需要警察、还需要法律吗?“小妹妹,你的死是妳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错之有?”
对此发文,网友正反意见热议,有网友持反对看法“这案例没错,但见警就逃非奸即盗,立刻怀疑是嫌疑人,不认同”、“脑残观念”、“警专上课是不上行政程序法唷?还说嘴!”。
也有网友是持赞成看法“这警察诚实”、“选择追不追是警方权限没错啊?为什么这种小事都要有争议?”、“警察有好的也有坏的阿,这次的确没啥错”、“警察不追违规的,那要警察做什么”、“赞,但是会被说没同情心”。
还有网友希望同样做法也可以解决飚车族问题,“观念正确,不过飚车族可以优先实施吗,每次都几十上百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