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赤峰晟源旗下的二网宁城旺海汽贸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301车辆!中控大屏生产日期是12年的!车辆出厂日期是17年11月!右前大灯出厂日期是18年1月29日!现在虽然经过315协商!经销商同意给换中控大屏行车记录仪以及右前大灯和一次免费保养!中控大屏和行车记录仪的钱是消费者垫付的!目前还没有给!正副驾驶头顶灯里面有苍蝇!也没有给解决!根据新消法之有关规定(22条23条),我要求赤峰晟源旗下或者宁城旺海汽贸出具车辆销售记录pdi检测单以及车辆配件销售记录!并且出具购车合同!旺海汽贸还捆绑销售保险,点火继电器等多个继电器有问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不是原厂大灯的车辆!并且承担举证质证责任!要求宁城旺海汽贸给我这五个多月的损失给一个赔偿并且给一个说法!如果是事故车辆我要求退一赔三并且赔偿我的损失!
经过当地315机构,4S店已为车主进行更换大灯及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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