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号外!号外!
交通违法处罚又有新动作了

自2016年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时
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将被调查
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
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相关人员内心是崩溃的~)

不仅如此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下发了
《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以外
还要填写《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就像酱紫

哪些违法驾驶人将被调查?
“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又有哪些违法行为会被通报?
答案是有“十大类”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
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
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
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
客运车辆超员

为什么这么做?
目的也很明显嘛
官方说法如下↓↓↓

也就是说
此举是用来规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加强对其的要求和监督
那如果是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交通违法了
被抄告单位、纪检会有什么后果?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
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看来
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场景
7月1日
当新的交通违法处罚落实之后
某一天 你违反了交通法规
被拦车后
交警不是让你出示驾照
而是先一脸严肃的问你
“你好
你是公务员吗
你的政治面貌是什么”
想想也是蛮吓人恐怖的~
责任编辑
管小禹


(来源:排气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