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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城市公共资源,北京究竟有多少个路侧临时占道停车位?每年能增加多少财政收入?一连串的问题,一直颇受公众关注,尤其是在2011年收费提价之后。据官方数据,截至2014年10月,北京拥有4万余个路侧占道车位,按照此前公布的三类收费标准估算,政府可从停车企业手中收取超3亿元的费用。
但目前官方所公布的,仅有2009年及2010年的收入情况:每年约两三千万。提价4年来政府收了多少停车费,似乎无人能说清。交通委运管局一名负责人曾称“征收有难度”,而不愿提供具体数据。
新京报记者依据朝阳西坝河路的样本调查发现,即便政府给了停车惠民政策,但附近居民几乎没享受到,而且这里的路侧占道车位被层层加价转包,实际收入远超政府给出的“承包价”。一边是财政“征收困难”,一边却是经营者盆满钵满,也难怪公众和媒体常追问:路侧停车费,成了谁的蛋糕?
2014年10月底,北理工法学院学生文凤,向北京市政府寄送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政府公开公共停车收费的依据、标准、总额及支出去向等问题。
近日,文凤收到了回复,却让她非常失望:“没有收支情况,只说停车收费由相关部门分别负责,要了解可分别咨询。”
近日,新华社、央视及多家媒体亦采用大篇幅报道,对高额停车费收支情况进行追问,但至今也没有相关部门作出回应。
车位备案79个实划260个
路边占道停车位项目究竟能上缴多少给政府?在未公开前,似乎成了一笔“糊涂账”,谁也算不清道不明,就连很多承包经营者,也同样满脑袋疑惑。
向红(化名)就是其中一位承包经营者。她在去年9月涉足路侧占道临时停车位的承包经营。
当她在网上看到一则对外承包信息后,联系上了北京市雁泽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于某和范某,两人让她与一位艾姓负责人洽谈具体事宜。
一番实地考察和商议后,向红很快与对方谈妥了价格并签了承包合同:79个车位,每月交35000元租金。
向红承包的这个路侧停车位,位于朝阳区太阳宫西坝河路,经营单位为北京市雁泽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坝河路位于朝阳区太阳宫乡人民政府东侧,连接了北三环与太阳宫南街,在圣馨家园、丰和园、和太园、西坝河北里等小区和楼盘的包围之下,地理优势明显。
大部分时间里,这条长约一公里的道路两侧车位,停满了各式各样的机动车,粗略计算,长期停放在整条马路的车辆不少于250辆。
出租方负责人艾某对向红称,这里有正规备案手续,备案车位为79个,但实际划了260个停车位,只要停车入位都可以收费。他同时给了向红一个备案批文的复印件,并表示遇到所有麻烦他们都可以帮忙摆平。
北京市的路侧占道停车位分为三类,经营企业向政府缴纳的停车费,一类是每天每车位35元,二类是15元,三类是3.6元。按照划分,西坝河路这里的路侧停车位为二类。
“交79个车位的钱可以收两百多个车位的停车费,当然有赚头!”向红说,这里是二类停车位,每个车位每天只需向政府上交15元,但可以按照第一小时6元,第二小时9元的规定来向车主收费。
按规定,承包79个车位每月需给政府交35500元占道费,但艾某承包给她按月收为35000元,一年共42万,“姓艾的跟我说,如果我能一次性交清全年的,他只需要我交25万元,合每个月承包费才2万元。”向红说,如果按年交承包费,她一年能省17万,但因害怕有风险,她拒绝了艾某这个更为实惠的价格。
“里面应该有猫腻,我交给他们的租金,还不够占道费的。”向红非常疑惑,不过,多次追问,艾某对到底向政府上交了多少钱的问题总是闪烁其词。
2014年12月31日,当记者以承包人身份与艾某联系时,他又给出了更优惠的价格:“类似地段的占道停车位还有,三个月一交,每个月3万元,要是一年一交,最多还可以给你便宜一两千块。”
加价转包后仍有数万利润
同一个停车场,为何按年交费比按月交费能便宜17万元?79个车位能有如此大的利润弹性吗?
2011年北京市对路侧临时占道停车费提价,该市交通委运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应媒体关于市区两级政府到底增加了多少财政收入时表示,占道费实际征收有一定难度,未提供具体数字。
停车位承包费能一再优惠,似乎真的是因为收费有难度而打折减免,但向红却直接予以了否认。
向红介绍,去年12月初,于某及范某为自己的收费员分别送来了停车收费服装、“上岗证”以及停车发票,随后自己便雇了三名收费员开始收费。
“整条道路备案有79个车位,其中有约20个活动车位,按照二类地区收费标准(白天首小时内1.5元/15分钟,从第二小时起2.25元/15分钟),每个车位每天至少可收40元。”向红根据去年12月初的经营计算说,活动车位的收入每月可达24000元。
向红称,由于靠近小区,该停车场大部分的收入来源则是办理停车证。向红透露,艾某建议最低按照300元/车位给居民办理停车位,若按照备案79个车位计算,除去20个活动车位,此停车场办理停车证收入约为18000元。
向红表示,按照79个备案车位计算,该车场经营顺畅后,保守收入也有42000余元。
“实际上,艾某和于某建议给我们的规则是整条路都可以收费,这也是占道停车收费行业内的潜规则。”向红介绍,这就是为何备案仅79个,但实际划线车位有260余个的原因。
“办理停车证还有‘窍门’,因为居民办理的停车证车位不固定,原则上只需要保证居民有地方停车就可以,因此办理的停车证可超出停车位数量。”向红透露,按照已经划好的260个车位保守计算,在经营上轨后,此停车场整条道收入也能超过95000元。
向红向新京报记者坦承,自己签下承租合同不久,即以50000元的价格做了转手。她说,以停车场保守收入95000元计算,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该路段每天的人力成本约在5人左右,预估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计算,工资花销1.5万元,除去其他日常开销5000元,加上50000元租金成本,其朋友每月亦可盈利2.5万元。
据了解,像向红这样层层加价转包的路侧占道车位并不在少数,在崇文门、朝阳门等处,类似转包的情况较多。
被“隐身”的惠民政策
“停车企业需要赚一笔,我朋友也需要赚一笔。”向红分析,按照正常运营,该路段实际能收到手的停车费应该会超10万元。
这些钱最终有多少进了政府的口袋?向红说具体不得而知,但肯定会低于停车公司给她的最低价。
为何会出现经营企业对外承包费用低于政府所需征收费用总额的情况?
“应该是这个路段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停车企业上交的停车费可相应减免一部分。”对此问题,京城某停车企业高管给出了自己的猜测。
该高管称,2011年开始,北京市针对小区居民有一项优惠政策,即居住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优惠”,一次性缴费包年1600元,包月每月150元。
该高管透露,如果这个临时停车场享受这种政策,除去企业成本,其只需要每天向政府上交每个停车位不足两元的占道费,79个备案停车位,经营企业每月上交的停车费不足5000元。
对于这种说法,负责此路边停车位经营的北京雁泽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赵晶昨日证实,该停车场处于小区周边,享受北京市关于老旧小区居民停车优惠政策,因此政府对停车企业上缴的占道费有减免,每月只需要上缴4000余元。
赵晶还称,向红承包时的两名联系人确实是该公司员工,但作为公司负责人的他对此并不知情,更不知道被层层转包,“公司最近正在申请变更该停车场停车位数量,目前正在申报,并未派人收费。”
即便停车公司负责人称西坝河路停车位有可能是员工私下承包出去,但据该路段附近的圣馨家园、丰和园、和太园、西坝河北里等小区的多名车主反映,他们都不知道这段路还能享受优惠政策,“没人告诉我们,我们都是按包月300元来交的。”
向红亦证实,在停车场交接时,艾某有提到停车位包月出租的情况,但对市民的最低价格为300元每月,大部分时候,对于路段上的车辆,收费员均按照二类地区收费标准收费。
对此,有居民认为,政府惠民政策给出的实惠,实际上被停车经营企业给截留了,“周边居民没享受到,政府也减少了收入,钱全进了经营者腰包。”
备案证上岗证都涉假
相比之下,向红更关心的,是自己转包给朋友的停车场顺顺利利。但开工后很快发现,把车停在这条街道的不少车主拒绝支付停车费。
“我们向车主出具了出租方给我们的备案材料,却被告知备案已过期。”向红介绍,出租方先后给了自己两份《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证》,备案号分别为052102164和052102165。
向红说,前一份在去年10月中旬时处于过期状态,后一份则被市民查出备案号与备案地点和停车公司不符。
“当时前后两份备案证都是假的,很快我们发现他给我们的收费员上岗证也都是伪造,这让我们收费不是违法吗?因此我们找他们退钱,但艾某拒绝。”向红同时开始留意自己签订的承包合同,才发现合同里并没有涉及雁泽停车公司。
与向红签合同的艾某,则在电话中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并非雁泽停车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的领导跟雁泽公司的领导是亲戚,所以能拿到这个停车场”。
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证实,西坝河路的占道停车场确有备案,为正规停车场,向女士不解的是,艾某为何要拿出假的备案证给自己呢?
“后来才得知,给我们假备案证和假上岗证,都是为了让我们在备案证还没办下来的时候就开始收费,也可以提前给他们交租,可这不是违法经营吗?”向女士决定向艾某讨要自己的租金。
有业内人士介绍,大部分停车管理公司管理层都有着丰富的社会人脉资源,即使停车场收费人员干出了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停车公司也能以上疏下堵的方式“摆平”。
为规避风险和节约成本,停车管理公司往往采用层层转包的方式外包停车场,这样即使被查出违规和违法,亦可以用违规人并非企业员工而很快解决。
对于向红的遭遇,赵晶否认系该公司所为,但其承认向红联系的两名中间人范某和于某系该公司工作人员,“你提到的范某是我们车场负责人,于某是组长,两人都负责管理,他要是对外承包,我们要查一查是不是有这么个事儿,有这种情况,那该退钱退钱,员工就该开除开除”。
■ 专家说法
解乱局 政府应给予公众监督权
西坝河路占道停车场被层层转包只是个案,但据新华社记者调查,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最终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其中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也很少,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什么没能把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财政评论员刘艳认为,政府应将停车收费权力收回,重新公开公正招标。
“可以说目前临时占道停车收费行业已经乱象丛生、利益层级固化,企业在不符合规定的层层转包中,有大量中间利润被截留,更多停车费进入私人腰包没有还利于民。”刘艳表示,依靠企业自己改自己,是难以改好的,而政府的督促治理亦收效甚微,目前根治占道停车收费乱象的唯一方法是政府得把权力收回去,收回去重新进行公开公正的招标。
此外,还应给予公众对停车费的收支情况监督权,停车费是属于非税收类公共财政收入,它的收入和支取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公民很难通过政府正规财政报告看到。
“虽然《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提及公示的条文,但并未写明如果不公示怎么办。追责这一环节没有明确,那就全凭自觉,等于只是一个道德约束。”刘艳认为,政府应加大停车费收入的公示力度,应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并规定财政收入不公示后的追责。
同时,在停车位的管理方面,刘艳认为,政府应缩减内部管理部门,明确责任归属。
“目前停车费管理问题涉及12个部门,各部门交叉管理,这不利于针对停车行业问题的追究”。刘艳称,部门之间协调得当会事半功倍,但现实问题是具体追责难以明晰,管理主体不明确。刘艳建议将各部门职能归到一个部门管理,该主管部门可以进行招投标及日常监督,其他部门仅仅做协调配合及后期审查。
A08-A09版采写/摄影 新京报记者 何光 实习生 王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