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费暴利都去哪了:没人算得清

理混乱、私设车位、财政不公开 北京停车费暴利都去哪儿了

自2011年起,北京市便未再公布过停车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但2011年4月1日起,却上调了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并自此严查“私自打折”。而这种“宽以待己、严以律人”的管理方式,让停车成为北京矛盾最突出的社会话题之一。

4年过去,北京城内因停车引发的矛盾有增无减,停车带来的财政收入依然成谜。停车费都去哪了?非法停车位又从何而来?近日,《华夏时报》记者通过调查,试图解开这令人困惑的迷局。

算不清的停车费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供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北京市经营性停车场有6342个、经营性停车位171.3万个,其中路侧占道停车位46538个。

根据2011年调整后的占道费征收标准,路侧占道停车位一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5元,二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15元,三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6元。照此计算,北京全市正规停车企业一年应向政府缴纳的占道费应超过3亿元。

但是北京市公开的有关停车的财政收入,只有2009年3372万元及2010年的2110万元,自2011年起,北京市政府再没有对外公布过。

就此,《华夏时报》记者向北京市财政局了解相关情况。该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财政局不掌握目前的情况”。他进一步解释称:“收费政策是发改委定的,交通委牵头,具体落实是各区县政府,这个问题之前也有媒体向我们咨询过,但是我们真的是没法回答,因为情况太复杂。”

停车收费的问题“太复杂”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对媒体的答复中,停车收费混乱的问题实际上也由来已久。

2011年6月,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城市道路停车占道费征收管理办法(京交财发〔2011〕192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意在加强北京市道路停车占道费征收的管理。这份《管理办法》中的第三条写道:“各区县停车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道路停车道占道费的执收单位。市属 道路和区属道路的停车占道费均由道路所在区的停车管理部门负责征收。”

此外,该《管理办法》第九条还规定:“停车占道费实行市、区两级二八分成,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曾在北京市交通委工作的王明(化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这份《管理规定》的出台背景是为打击“擅自打折”,鼓励停车管理者尽量按规定收费。“北

京市交通委的出发点是为了缓堵减排,而只有多收费才能起到这样的效果。因此在政策上对区级办事部门采取的是鼓励收费的态度,让他们多分成,让他们自己管,

北京市这边不经手,区级管理部门通过银行直接交到国库,市管部门不过问。所以造成了现在的局面,没有具体办事部门知道北京一年到底收了多少停车占道费。”

王明表示,区级管理部门收费后直接提交国库、二八分成等方案,皆是2011年6月这份《管理办法》首次提出的方案。

非法停车位从何而来

停车费没人算得清,而越来越多的非法停车位,却使得北京停车矛盾日益激化。

2011年4月1日,北京提高占道停车收费的同时,启动了一项意在打击“黑停车场”的工程。彼时由发改委牵头,各区县价格部门组织对停车场进行统一编号,其经营单位、车位数等基本情况通过政务网站对外公示,车主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停车场是否为合法的停车场。

但是4年之后,这一打击非法停车场的举措却收效甚微。

《华夏时报》记者在北京石景山万达[微博]、安贞华联、陶然亭公园等不同地区调查发现,大多数车主不愿上网查询车位是否合法,主要是因为一来停车位 信息查询不便;二来担心停车管理者以损毁车辆的方式报复;三来即便查询到停车场违法,管理员仍会坚持收费,车主投诉无门或懒得投诉。

北京市内存在大量非法占道停车位,据石景山交通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路边的占道停车位的施画有严格的标准,对路宽、车道、人行道等均有要求,只有满足条件的道路,交管部门才会批复施画。目前有很多车位,并非通过正常手续,由交管部门施画。”

朝阳某停车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李想(化名)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无备案的违规停车位分为两类:一种纯粹是违法施画,由个人或停车管理者买通执法人员后违规施画;另一种则游走在合法与非法之间。

“因为北京的车太多,合法车位又太少,所以很多小区的车根本停不下,因此有些比较负责任的街道办事处会找到交警队商量,晚上准许小区业主在附近的道

路边上停车。这本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但现在很多地方,却慢慢演变成为了非法牟利行为。有人来查的时候,就说这是附近小区业主的车,但实际上,它平时 就是收费停车位,这样的现象很普遍。”李想说。

记者在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西路看到,原本的自行车道如今已经成为收费停车位,甚至在道路转弯处,也画上了弧形的停车位。在此收费的停车管理员表示,

他自己知道这里是不应该画车位的路段,但老板就让他在这里收费。在被记者问到为何明知违法还要收费时,该管理员表示:“老板跟街道办事处关系好,他们同意 收费,我干吗不干?”

李想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不管是街道默许的停车位,还是私人偷画的停车位,都需要和当地的公安交警大队“谈妥”。“虽然交警可能会把事情推给工

商局、市政市容委、交通委、城管大队,当然如果想私自画线收费,这些部门都可以进行查处,但我认为市政市容和交通委管的都是审批层面的事情,执法还是应该 归交警大队。”

李想向《华夏时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设置 障碍。”而第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规定是2001年7月1日起实施,之后虽然有过很多关于停车方面的管理规定,但是都未对这一条做出过修改。”李想说。

停车位的成本

不管是非法停车位,还是合法停车收费,最终赚得盆满钵满的都是停车公司。

“路边停车的管理像极了十几年前的出租车管理,基层员工是很辛苦但是有得赚,而对于公司而言,看账面绝对是暴利的。”李想说,“2011年是停车管 理这个行业的分水岭,这一年不仅有大家熟悉的涨价,而且这一年之后,办停车管理的牌照也变得很难,想找一块路边停车位,就更难了。”

李想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北京市的停车管理公司分三类。

第一类是以物业公司为基础,拥有自己的物业,“这类公司大多负责自己小区,或代管别家小区的停车管理,不会向外扩张太多,在所有停车公司中最无公害。”

第二类是停车设备生产公司,可自行生产停车设备,“这类公司有的很有理想,希望引进停车楼啊、电子停车设施啊等等,因为在咱们国家停车场的规则是谁建设谁管,所以他们也具备管理资质;但是现在很多公司挂个生产的名号,实际就为了管理资质,这样的公司就差很多了。”李想说。

第三类是挂靠在某些单位的公司,“这样的公司说白了就是事业单位的三产,各个区级、市级的国资委[微博]、市政管委、交通委……很多都有自己的停车管理公司。”

“路侧停车位绝大多数掌握在第三类公司的手里。”李想说,“虽然理论上说是竞标,但这个路段的产权是谁的,那很有可能路边车位就是谁的,别人想进去

是很难的;而承包者想要从公司里拿到车位,同样是这样的过程;到普通停车管理员这一层,通常已经经过了公司、承包人两道手,所以占道停车这个圈子的成本是 很高的。”

随后,《华夏时报》记者在北京多处路边停车位的采访调查,均验证了李想的说法。

以石景山万达广场周边的停车位为例,按照前文所述停车位占道费标准,此区域属于二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15元占道费,这是停车管理公司向主管部门所

缴纳的费用。每个车位15元,有3元上交北京市财政,12元留在石景山区财政;而停车管理公司向承包人收取的费用是每个车位48元;承包人向停车管理员征 缴的费用在每个车位80到100元不等,而停车管理员则采取让车位侧停的方式,使原本可停一辆车的位置变成了两个车位,以此缓解成本压力。

但原本两车道的道路,在车辆斜停后变成了单车道,让石景山万达周边的道路拥堵更为严重。仅以此地为判断依据的话,提高停车费不仅没有起到缓解交通拥堵的效果,反而加剧了道路拥堵。

尽管石景山万达周边地区的交通因路边停车的混乱变得拥堵,但这并没有减低停车管理参与者对这块“黄金(1200.90, 0.00, 0.00%)地段”的热情。《华夏时报》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石景山万达的停车管理公司已经不止一次传出“守不住”的消息,而每次消息传出,都会引来诸多 “窥视者”,其中不乏有领导打来要求关照某人或某公司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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