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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约车的管理,政策的制定者所该做的,应是掌握好大方向,而不宜事无巨细去干涉约车平台的具体经营和司机的车辆管理。
8月1日,交通部网站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要想开专车,需要随车携带预约出租车运营证和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此外,规范还通过标准设定,拉开网络预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的车辆档次,明确网络预约出租车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场所揽客。
网约车长期以来泥沙俱下,对网约车进行管理规范,确有必要。但这样的管理如果对网约车限制过多,忽视网约车的特点,过多纠结于一些细枝末节,反而会对网约车造成不必要的政策束缚,不利于这一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此次公布的意见稿内容来看,有多处值得讨论和商榷的地方。
例如,意见稿规定,驾驶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制度,备有培训档案。这样的培训和教育除了给司机造成麻烦之外,用处有多大?如果是要确保网约车的驾驶安全,不妨对驾驶员的资质提出进一步要求,比如将要求一定的驾龄,以及没有违法记录等落实下来,这要比培训靠谱得多。
意见稿规定,在运营服务中,驾驶员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机场、车站是打车难重灾区,而网约车又现实地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意见稿似乎没有必要单独再说,网约车不能到机场车站巡游揽客,这样反而令人产生误解。
意见稿规定,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宜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这些涉及服务品质的内容,应该由市场决定,或司机自行决定的事情,没有必要在规范中事无巨细,一一列举要求。
对于网约车,应当摈弃出租车管理思维。网约车不是传统的运营车辆,其属于共享经济,有些人是专职开网约车,但更多人只是在空闲时开开车,赚些额外收入。所以,对于网约车如果限制越多,管理越细,那高高的制度门槛将会堵住大多数从事网约车之路,参与者一旦减少,共享经济也就黯然失色,令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对于网约车的管理,政策的制定者所该做的,应是掌握好大方向,比如理顺约车平台、司机、乘客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一些管理漏洞等,而不宜事无巨细去干涉约车平台的具体经营和司机的车辆管理。
总体而言,网约车运行这么长时间,虽有一些负面新闻,但目前的运行机制还比较健康。所以,对于网约车,管理部门更多的应是秉持信任,相信市场机制下的自发改良,相信市场参与者的理性,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管理规范才能接地气,赢民心。(来源:新京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