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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开征求意见近10个月后,今天,交通部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网约车合法地位得到明确,在满足一定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变成为网约车,从事专车运营,新政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另外,《办法》中明确了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定位,规定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及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平台公司经营行为、车辆报废、监管问题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删去了车辆使用性质等级为出租客运等内容,这意味着私家车接入网约车平台不需要变更车辆登记性质。
根据《办法》中内容,私家车辆在满足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方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的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且表明,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除此之外,《办法》对车辆报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而使用年限达到8年,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的车辆需退出网约车经营,不强制报废。
不仅对于车辆有明确的规定,《办法》中要求司机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并且无犯罪记录,才能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同时《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同时为了保障个人隐私安全,网约车平台公司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
为了避免网约车价格战,网约车平台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同时网约车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作为国内目前最主流的两家网约车平台,滴滴出行与优步在第一时间发布声明,表示支持新政的实施,《办法》的发布,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网约车监管一直是世界性难题,《办法》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使中国在网约车的发展探索上走在了世界前列,也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互联网+”和分享经济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