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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收购珠海银隆、进军新能源汽车一事受到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在相关新闻不断的境况下,7日晚间,格力发布公告表示收购珠海银隆方案整体未能获得通过,公司打算调减或取消募资,原方案将面临重大调整。
格力还表示将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的千辆新能源车订单一事,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此外,格力还面临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性金融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五大质问。
7日晚间,格力连发6公告,其中三份公告引起蓝鲸汽车的注意,一份是回复深交所关于格力收购珠海银隆方案整体是否获得通过的问询函,一份是延期回复深交所询问的关于珠海银隆与广东中信阳光签订1000辆新能源车订单一事,另一份则是公司表示再次停牌,最晚将于2016年11月30日恢复交易的公告。
在对深交所《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中,格力表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未完全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整体上未通过。”
公司打算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并将在与各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和重新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后,重新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这将对原来的交易方案构成重大调整。
公司另外一封公告则表示延期回复深交所在11月2日下发的关注函,该函要求格力于11月7日前对珠海银隆与广东中信阳光签订1000辆新能源车订单一事作出补充说明。继11月4日,继格力延期回复深交所10月31日函(说明收购方案是否通过)后,这也是格力第二次表示延期回复深交所函。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称现公司拟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同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将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因相关调整事宜尚需取得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具体交易方案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申请自2016年11月8日起继续停牌,这也是进入11月来,格力第二次发布停牌公告。
停牌公告表示,若格力未能在11月30日前顺利通过修订后的收购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6年11月30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公告还表示,若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仍未能披露优化及修订后的交易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这也意味着,格力收购珠海银隆的方案或有终止可能。
据中证网今日报道,11月6日,作为持有100股格力电器股票的小股东、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性金融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对于本次重组也向格力提出五方面问题,要求格力作出回应。该报道中,要求格力回复的具体时间未明。
投服中心提出对格力提出以下五个问题:重组方式是否必要,管理层是否想通过此次交易获得控制权?交易估值是否合理?标的资产PE突击入股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重组标的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结果是否有效?是否对中小投资者的意愿给予充分尊重?。
针对此次格力电器重组事件,投服中心呼吁格力就此次资产收购与广大中小投资者进行更充分的沟通,提供更完整的信息,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实现各方的共赢;同时还呼吁中小投资者更积极地参与公司决策,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蓝鲸汽车就此次询问格力相关人士,尚未得到相关回应。但此前格力曾回应表示公司不会放弃收购一事,方案仍在修改中,也尽量照顾到股东利益。此外格力也表示具体事宜以公司公告为准。格力收购珠海银隆一事将如何进展,蓝鲸汽车也将做持续关注和跟踪报道。
(文章来源:蓝鲸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