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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的车市,路虎诉陆风,可谓颇具看点,知识产权局将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专利全部驳回,一时间舆论哗然。是抄袭,还是借鉴?汽车设计是不是“山寨”,外观设计原创的度究竟在哪里?
此次,汽车商报应邀参加新浪汽车《轮语汇》第一期沙龙讨论有关“山寨”的话题,会上来自有业内的专家、企业代表、媒体等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共话汽车设计的发展之路。
初期起步阶段“抄袭”无可厚非
汽车产品比较特殊,它不像房子,房子是静态的,汽车是一个运动的物体,要求有车门、前脸和灯等等,这些东西限制了它的发展空间。所以,我认为汽车雷同的可能性比较大,有些东西不可避免。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像,像未必是抄袭。这两个车非常像,被认为抄袭的一方可能是抄袭了,但法律裁判部门在真正评价是否是抄袭的时候,可能认为车门很像,但门的大小不一样,高矮不一样,某个地方多了一个线条,这样的判定使得它无法认定是抄袭。
所以,某些车企一开始设计汽车都是逆向开发,全都要买过来别家的车型,不仅仅学外观,还要学工艺,才能制造出来。我知道工艺过程怎么实现做成那个门,如果他想抄袭这个门,但他做不成也无法抄袭。所以,像和抄袭有时候确实是不可避免的。
一个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以后一定要正向开发,就是一开始的时候它没有系统设计产品或者不具备正向设计产品的,全是从无到有,一定要借鉴。它经过了这个过程,现在提升了自己的能力,体系建立起来了,设计能力和人员都配备齐了,它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设计一个正向开发的汽车了。
我觉得这个过程还是必须要走的,只是谁走得快,谁走得慢的问题。如果你没有正向开发的能力,恐怕这个企业也无法长期生存下去。
我国汽车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是登记制
在汽车领域的知识产权中有两块:一是商标;二是外观设计。借鉴在汽车领域较为普遍,仅仅有外观设计的保护往往不够,因为从外观设计的申请就取得了专利保护期,一般是十年,有时是一年,也有更长的时间。所以我们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力度。
要界定什么是借鉴,什么是抄袭,这涉及到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美国不一样,美国是要审核,如果其他人有异议,可以通过审核撤销。如果你认为你的权利受侵害了,那么原来你的权利不存在了,你再通过媒体等可能是商品和竞争法的规则。
我国是登记制,你主张你有专利了,只要行使了就是一般形式上的审查。所以由于制度的不同,对专利审查不同。不要你以为有了专利就认为这个权利就是拥有了,专利还可以被撤销的,特别是外观设计,如果你比对的不多,因为有很多数据库,像汽车、家居,你认为穷尽了,我们专门有一条专利应当是现有的技术外观不存在,如果已经有了,原来没有比对,有权利人说我原来就有了,证据确凿可以撤销。
所以在外观设计专利的认定上,就给大家一个提醒,你获得了专利有可能被撤销。专利权撤销以后,它是不是要赔偿其他的,我们法律并没有规定。但是它从现在撤销以后就不能再生产那种型号,如果再生产就侵犯了原权利人。
自主品牌在借鉴中前行
借鉴和模仿是行业内通常的做法,如果一个新车上市后不被其他车企关注,说明这个车从某种角度是不成功的。通过借鉴和模仿是使一个企业快速发展的,能够回避一些问题。
很多车上市以后,竞争对手都会把车型买回去进行测量,这种情况不光存在中国,也存在国际上。甚至有些公司对车型做拆解测量,还可以做一些分析,外观专利的回避等工作。
所以对自主品牌来说,我们总是在借鉴中前行,很少从无到有,从零开始,一般从一个基础来做,我们也会逐渐的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尽量回避知识产权。
吉利博越的外观设计有很多中国特色的东西在里面,这是自主品牌极力主张的。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我们弘扬中国的艺术文化,把带有中国元素的东西放到我们的车上,而不是一味的跟风,这是我们打造中国特色和品牌特色要追求的方向。
而为什么自主品牌采用借鉴的方式,毕竟借鉴方式过来的车比例线条更协调,也更容易成功一些。如果自主品牌从零开始做一个车型难度会比较大,就像一个人,可能五官比例身体比例比较协调,再做化妆和整容更容易成功一些。这属于借鉴和原创的结合,如果过渡借鉴就有点抄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