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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汽车讯 日前,上海市物价局对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开出罚款2.01亿元的行政处罚,主要是因为其限定部分车型的最低售价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以下是上海市物价局处罚原文:(点此查看处罚决定书)
经查,2014年以来,上汽通用公司上海营销部门通过发布《区域价格通知》、《市场竞争动态》和《价格指导公告》等文件,限定经销商销售凯迪拉克SRX、雪佛兰创酷、别克全新英朗等车型的最低价格,并通过第三方公司暗访、网上监测等手段,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进行监控。对不遵守价格限制的经销商,上汽通用通过公示暗访报告、约谈违规经销商等方式要求经销商调整销售价格,通过暂停供给热销车型、发布《违规处罚通告》进行罚款、扣除销售返利等方式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通过上述手段,上汽通用公司对经销商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进行了限定,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相关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价格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考虑到在调查过程中上汽通用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主动进行整改等因素,依法责令上汽通用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上一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