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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小区内随意停放机动车?今年内,这种现象或将不再。11日起,《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简称“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将罚款又记分以严惩乱停车者,并拟将停车人逃缴、拒缴停车费行为纳入北京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同时,北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74.1万辆。如此之多的机动车,并不能全部规范停车,在马路上、小区内,经常可见活动场所、人行道被机动车占有的“乱停车”现象。
北京采取了诸多违法停车处罚措施,然而,以罚款为主的处罚模式,让一些人有“钱”无恐。为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更为严厉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从4月11日至5月10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草案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为基础,将现行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根据草案,北京明确了车位分类,停车设施分类,规范了公交、出租、货运、危险品运输、班线客运、旅游、租赁等车辆停车的设置、管理和停放要求,明确旅游停车的规划及公交用地供给。
草案指出,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将给予记分和罚款的处罚,并拖移车辆。对于拒绝交费并强行停放的车辆,可限制驶离,并将停车人逃缴、拒缴停车费行为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草案还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鼓励机构和个人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此外,鼓励政府机关等的机动车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区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北京交通部门11日表示,此部法规将进一步健全北京交通法规体系。征求意见结束后,会根据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经审议后争取今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