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能源汽车新政策四特点:紧短充缺

本文转自第一电动网-智电汽车

2015年是我国“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交出了一个份亮眼的答卷。产销基本达到了50万辆的规划目标。

新能源汽车产销,新能源汽车财政支持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开局之年,国家早早就发布了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财政支持政策,那么截止目前地方政策的跟进情况如何呢。智电汽车统计截止到2016年5月,已有17个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归纳起来,地方政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地方财政吃紧,补贴退坡明显

政策发布的17个省市中,未明确规定补贴额度的省市有新疆、乌鲁木齐、山西,占比为17.6%。低于国家1:1补贴的省市有沈阳、青海、海口、江苏和上海,占比29.4%。不低于国家1:1补贴的区域为哈尔滨、长春、北京、西安、武汉、广州、深圳、海南共8个省市(河北虽然按照国家1:1进行补贴,但补贴范围仅限公务用车,故不计算在内),占比47%。

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在1:1补贴省市里,哈尔滨、长春两个城市由于地域气候原因,并不适于推广新能源汽车、而海南地区新能源汽车接受度并不高,因此对推广有实质性效果的地方政府只剩下北京、武汉、广州和深圳等几个经济较发达的区域。


补贴有效期短,地方多持观望态度
补贴有效期短,地方多持观望态度

17个省市中,有5个省市没有明确有效期,其中,深圳为沿用上一期的补贴政策,直到新政策颁发,存在随时变更的可能性。

补贴有效期截止到17年前的城市有长春、江苏、武汉、广州、武汉、西安、北京、上海、海口共8个省市,在明确补贴有效的城市中占比高达66.7%,其中,武汉的有效期更是仅截止到2016年6月。

仅有4个省市有效期在2019-2020年之间,分别是沈阳、哈尔滨、青海、乌鲁木齐,更加上面的分析,这几个城市并不适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因此推测对未来推广效果影响不大。


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但要求参差不齐
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但要求参差不齐

17个省市中,共有15个省市提出了充电基础建设规划、新建住宅区建桩比例、补贴等相关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正开始引起重视。

虽有较多城市推出了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但详细程度参差不齐,北京、河北、山西、哈尔滨、西安等较为完善,包含有建桩比例、数量、优惠、补贴、责任主体等具体规定。而长春、上海、乌鲁木齐等省市较为简单,没有具体规划内容。

17个省市中仅有上海、广州、深圳三个城市提出了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政策,深圳政策最为具体,提出了整车制造企业按照每千瓦时20元专项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地方财政按照经审计的计提资金额给予不超过50%比例的补贴,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上海、广州政策较为简单,仅规定了整车企业作为回收主体,没有细化的回收指标要求。

目前,受骗补影响,国家正在对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进行优化。受此影响,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多持观望态度,同时受财政压力影响,政策跟进较慢。可以预见未来地方补贴将大幅缩减,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寻找内生驱动或是将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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