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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南晚报
看到老板跟人起了争执、同事正跟对方互殴,一男子大怒,开着老板的保时捷卡宴汽车撞向对方,致人轻伤,并造成另两辆轿车受损,三辆车车损价值10万余元。日前,新吴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
徐某是安徽人,1986年出生。去年3月,他给做土方工程生意的老乡当驾驶员。去年10月24日晚7点多,徐某跟同事许某某送老板去饭店吃饭。老板先下了车。没多久,留在车上的徐某看到老板跟一个个子不高的中年人发生口角。虽然不知双方为什么吵,但眼看着越吵越激烈,而中年男子的身边围着不少人,许某某下了车,把后座的两个木方拿了出来,递了一根给徐某。双方僵持着,中年男子拿出了折叠刀:“再烦就弄死你们。”
徐某“很气愤很冲动”,随即上了保时捷汽车,踩了油门就朝中年男子撞去,没想到男子躲开了,徐某开车撞上了一辆斯柯达轿车。徐某又看到许某某拿起木方跟人对打,中年男子抢走了许某某手中的木方,砸起了保时捷汽车的车窗,用折叠刀划破了车身。徐某趁中年男子走到车前,猛踩油门撞了过去,车子抵住对方直接撞上了一辆宝马车才停下。徐某“心里很乱”,没顾上老板,等许某某上车就开车走人了。
被撞伤的中年男子,其实是徐某老板的朋友。事发前半个月,他跟徐某的老板借了23万元,但到事发时,只还了13万元。两人偶遇,老板再次催讨钱,没想到他说“我就是赖你钱,怎么样”,两人发生了争执,这才出现了上述的一幕。想着事情总要解决,徐某等三人投案自首。“至于徐某为什么要开车撞人,我也不知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徐某的老板如是说。
斯柯达轿车、宝马车车损为3万元,卡宴轿车车损为7万元。法院认为,徐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徐某的行为同时造成一人轻伤。最终,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