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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难免有追尾擦挂事情发生,但一年多时间内陆续发生36起交通事故,而且事故过程如出一辙——驾驶轿车直行时撞上前方变道车。蹊跷的连环事故引起保险公司警觉,从而牵出一起追尾骗保案。近日,渝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直行车司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直行追尾变道车获赔1200元
2014年10月29日9时左右,杨先生驾驶轿车下班回家。当轿车开到九龙坡区荒沟附近加油站时,因前方道路整修原因两道并成一道,道路变得狭窄而拥挤。
杨先生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后面车辆,目测后车离自己大约有30米左右,经验告诉杨先生这是安全距离。随后,他便打着左转向灯慢慢向左变道,谁料后车丝毫没有减速,而是加速开上来,与杨先生的轿车发生擦挂。
事故发生后,杨先生一边报警一边拍照固定证据,两人一起到所在地交巡警处理,认定杨先生压线变道,应负全责。
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并对直行后车进行定损,定损金额为1200元。杨先生见是自己全责,虽然有些埋怨后车开得太快,但也只能吃哑巴亏,当场支付给直行车司机熊某1200元现金。
一年多时间发生几十起擦挂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却是直行车司机熊某精心策划、自导自演的碰瓷骗局中的一例。直到一年后,这场骗局才得以真相大白。
最早发现问题的,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理赔人员发现,从2014年5月到2015年7月,在主城区多条道路上,熊某的轿车发生过几十起擦挂事故,都是他驾车直行,撞上前面的变道车。
2015年7月,重庆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向渝北区警方报案。当年10月14日,警方在重医附一院门外交巡警平台,将正在处理事故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抓获归案。
撞车36起赚了4.6万元
熊某交代,在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他意外发现保险公司每次估价的维修费,均高于他实际修车费用,就产生了通过这种碰瓷方式来赚钱的念头。
渝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熊某多次驾驶轿车在渝北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主干道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现前车变更车道时,他采取加速或不减速方式撞向前车,造成前车应负事故全责的假象,继而使前车驾驶员赔偿车辆修理费。
通过这种方式,熊某先后制造对方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36起,造成多家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94000余元,熊某从中非法获得理赔金共计46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构成诈骗罪,且在城区主干道上实施犯罪,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还严重侵犯保险公司财产性权利,可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