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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山东商报
最近,德州市平原县交警大队在巡逻时,查获了一位“胆大”司机,他驾驶农用三轮车拉了18个人。经检查,司机没有相符的驾驶证,三轮车还是报废的。依据相关法律,这位司机被罚款1700元,三轮车也被收缴。
据了解,5月22日早上6点左右,一辆农用三轮车拉了一车人在路上行驶时被巡逻交警发现。交警对该车检查发现,后车厢内有16个人,前座包括驾驶人在内有3人,共计19人。同时交警发现,司机张某只有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属驾驶与准驾型不符车辆,农用三轮车也早已报废。
原来,张某驾驶农用三轮车拉着一车人,准备从武城县去德州市附近修路。张某拉着这18人,收取车费。
交警对张某进行询问时,张某称自己只有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没有三轮车驾驶证,不知道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属违法行为,并称不知其驾驶的三轮车是报废的。
依据相关法律,司机张某因为驾证不符、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载人、驾驶室超员载人,将受到合并处罚。张某将被罚款1700元,其所驾驶的三轮车也将依法被收缴并强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