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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吉利与戴姆勒收购的事情又回到了公众视线,据外媒报道,在发现吉利收购戴姆勒股份一事上报时间晚于法律规定时间之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目前正考虑是否对其进行罚款。自然人将面临最高200万欧元的罚金,而企业将面临高达1000万欧元的罚金,或者年营业额5%的巨额罚款。事实上,吉利方面认为,在这次通过二级市场收购的约90亿美元戴姆勒公司9.69%的股份的第二天,也就是2月22日产生收购实质行为的第二天2月23日已经通报披露了这一消息,不存在违法等行为。
吉利方面认为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这次对吉利收购行为“违规”的认定是根据5月9日的新法规来定义的,而收购行为是在新法规出台之前,应不受约束。而BaFin则认为这则收购事件还是应该按照新法规执行,在这项修订中,要求吉利对2月22日的信息披露做补充说明。很多媒体认为这是BaFin迫于德国财政部的压力,以防止下一个中资企业在一夜间成为德国企业的大股东,这种几乎“无理”的要求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可是,吉利用将近10%的资金收购戴姆勒已经成为事实,何以来杀鸡儆猴呢?新浪汽车认为,在主体事实清楚的这桩收购案中,BaFin其实在某种角度是出于受美国压力所至,用其修改的条款拖延这桩“婚事”最后入洞房的时间。
美国总统特朗普8日宣布美将退出伊核协议,并重启因伊核协议而豁免的对伊朗制裁。德法英三国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将继续留在伊核协议内。在近日德国政府又公开承诺将尽可能保护在伊德企利益。这样的承诺在特朗普看来应该是很不爽的事情,而特朗普早在2017年G7首脑会议的时候就公开怼过德国,当着其他欧洲领导人的面,对德国人破口大骂,说德国人“很坏很坏”。并在之后一系列关于对德国巨额顺差有意见,因为德国人在美国市场上卖了几百万辆汽车,特朗普实在看不下去了。
而特朗普反对中资机构收购美国企业也是有目共睹的,特朗普政府对中资收购美国公司、尤其是有关技术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公司持强硬反对立场。
而此次吉利收购戴姆勒将近10%股份的行为,恐怕是让“讨厌”德国并反对中资收购外国企业的特朗普政府更加反对的一桩生意,从开放的自由市场难以给予压力,就只能换个角度,从政府层面施压。这也是有可能的事情。
不过笔者认为,即便在严格的收购后的披露法规,在收购当天同时披露的做法也是很苛刻的,根据中国证券交易法规及到达5%或者更多股份的公开披露规定,产生实际大宗股份交易后的披露时间为T+3,也就是说你在达到这个时点,3个交易日内要发出这样的公告。你可以当天发也可以第二天发,但不能超过3个交易日,超过3个交易日,属于这种信息披露违规了。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的点,首先,首次举牌线5%这个点,只有达到5%需要进行披露;5%以下,按道理不需要进行披露,除非说在季报里,属于前十大股东可能被上市公司披露出来。
而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股份,只有达到5%,才需要对外进行公告;5%以下,除非向媒体泄露了,才需要澄清,否则5%以下,按目前的规则是不需要公告。
再一种方式,就是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方式是在整体上市公司收购交易里,最常见的也是最主流的一种方式。协议转让本身又包括协议收购。
所以,德国BaFin对于吉利收购案中,按照新法规欲处罚中资企业的行为,现在看来是一种拖延战术。在实际效果中并不能产生杀鸡儆猴的作用。拖延战术的本质也许就只是给美国人一个象征性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