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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记者郭超 李相蓉)今日(10月7日)晚间20时29分左右,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官方微博通报工体北门发生的“兰博基尼”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通报称,肇事司机于某群属于酒后驾驶,已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5年10月6日4时许,一辆白色兰博基尼跑车在工体北门连撞多车后,驾驶员弃车离开现场。当天19时30分,交警在朝阳区一小区将肇事司机于某群 (男,21岁)抓获。经警方初步调查,于某群饮酒后驾驶一辆持有外埠临时号牌的“兰博基尼”机动车,超速行驶,与多车相撞,且肇事后逃逸。目前,于某群因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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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对于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应急车道上的人,仅仅罚200元钱,扣6分是远远不够的,它占用的是救急通道,侵犯的是生命救护,这不仅还要追究妨碍救急车辆通行罪,更要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让这些人坐牢,才能让他们知道尊重别人的路权。 当然,解决路权问题,仅仅靠司机的自律或加大处罚使不够的,更要法律和制度制定者能在相关规定中明确路权的层次,在城市道路建设上,明确行人是第一路权人,先确保行人的通行顺利,才能再考虑车行顺利。在高速路上,明确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是第一路权人。谁侵犯第一路权人的权利,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