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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西部商报)酒驾被罚假证暂扣期间开车追尾肇事逃逸,接交警队传唤时,肇事司机私下和朋友协商,让其顶包,找来两位朋友作伪证。最终,兰州河北交警大队经过对比视频资料,确定肇事司机,并查证了王某找人顶包的事实。
4月15日零时许,河北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在盐场路刘家坪十字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小轿车追尾后逃逸。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出租车与一辆尼桑越野车停在刘家坪十字路口。根据线索,民警立即展开追逃,经过全方位追查,民警未找到车号为甘A·831D7号肇事车辆。经公安信息网查询,嫌疑车甘A·831D7号的车主为陈某,经过传唤,陈某来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并交代自己开车发生事故。对此,民警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车不是我开的。”处罚结果公布后,陈某突然当场翻供,称自己是来替朋友顶包的,不知道处罚会这么重。
陈某交代,事发时,车辆为王某驾驶,由于王某驾照曾因酒驾被扣,为此,王某和陈某商量好,让陈某替其顶包。为了证据确凿,民警立即传唤王某及案发时三名乘车人进行询问,当时,只有一名乘车人承认了顶包的事实,其余两位乘车人拒不承认。办案民警经多次对乘车人做思想工作,包括肇事司机在内的王某三人依然不承认顶包的事实。无奈之下,办案民警连续三天调阅案发前后监控录像,仔细分析比对驾车人及乘车人体貌特征,最终确定案发前后该车由王某驾驶。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 王某低头认罪,称案发后他和陈某替自己顶包,王某承担受损的两辆车修理费以及其他赔偿。
5月8日,河北交警大队将涉嫌提供虚假证言,扰乱司法公正的嫌疑人 移交盐场路派出所,盐场路派出所于5月9日分别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