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撞后称没事回家后死亡 责任谁担?

司机不小心撞倒了路人,对方说“我没事,你可以走了”。如果你是司机,你会选择走吗?如果这个被撞的路人在你走后才突然死亡,你知道要因此承担什么责任吗?

日前,珠海公安交警就处理了一单这样的交通事故。

8月24日16时45分,在三灶映月路,一辆无牌载客摩托车不慎撞上了一名路过的老人。据了解,被撞老爷子刘某今年78岁,撞倒人后摩托车司机马上将刘某扶起来。刘某脾气也好,在发现身体没有外伤后说:“我没事,你可以走了。”该摩托车司机就直接离开。

刘某家距离事故现场只有四五百米,从现场走回家,刚走到家门口却突然蹲了下来,脸色很不好。邻居问怎么了,刘某称刚刚被摩托车撞了,家属马上将刘某送院救治。但次日凌晨,刘某还是抢救无效身亡。

eca86bd9d82217858c8c1b
资料图 (来源互联网)

据执勤交警称,在交通事故中,巨大的撞击力很容易引起人体内脏或者颅内受伤。而这些伤情有时候会立刻表现出来,有时候要隔一段时间才会显现出来。比如老爷子刘某十多分钟前还好好的,但十多分钟后症状才会显示出来。

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刻重回案发现场调查。经过走访获悉,当时刘某是被一辆摩托车撞伤,确实也同意摩托车司机离开,而且摩托车事发时摔倒在地,司机及后座乘客也受伤了。

交警最终在三灶医院门口找到了该摩托车司机王某。在被告知老爷子已经去世时,王某称没想到。随后,王某被交警以交通肇事罪刑拘,9月16日,已执行逮捕。

交警普法:事故中,司机没有主观逃逸嫌疑,但没有尽到保护好现场的责任,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将被追究刑责。

相关阅读:

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此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网友点评

    二手车

      查看更多二手车
      还有3个信息需要填写哦~
      底价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
      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获取底价

      热门评论

      山山水水9 山山水水9黑龙江大庆

      我认为不应该负刑责。所谓逃逸是要有主观故意,显然并不存在故意.。

      10-14 02:10

      六郎8688838 六郎8688838广东

      无论有否伤,要保护现场,碰到人就报警,警察更忙了。行政资源够吗?

      10-13 23:30

      咆哮的狮子9223 咆哮的狮子9223广西南宁

      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啊?那交警支招啊,事发后别人直接走了该如何处理?

      10-13 15:31

      更多热门评论
      微博
      微信
      朋友圈
      关闭
      文章
      相关推荐
      取消
      取消

      海报生成中

      请稍后

      ...

      长按上图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