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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晚6时许,在长沙岳麓区金星北路麦德龙超市附近,一辆小车与电动车发生刮擦,双方驾驶员发生争执。电动车驾驶员曹某叫人过来帮忙,并群殴小车驾驶员欧某,事后,欧某开车撞向对方致1死1伤。10月26日,欧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监控:小车驾驶员遭至少5人群殴
据欧某交代,当晚,他本是驾车准备去岳麓区银杉路附近,车上还有他的妻子。监控显示,前晚6时11分,在金星北路佑母塘路口,欧某驾驶的小车直行由南往北通过路口,其他车辆也在南北直行,但曹某骑着电动车由东往西横穿马路。
行驶过程中,小车车头撞上电动车,电动车倒地,曹某并未摔倒。欧某下车和曹某交涉,几分钟后,来了多名男子围在欧某旁边。
6时17分,这几名男子分别用手打、用脚踢欧某,从监控较为模糊的画面中可以看出,殴打欧某的至少有5人。欧某往一旁逃,这几名男子在后面追打。
不一会,曹某等人离开现场。欧某进入自己的小车,他的妻子站在车外敲打车门想上车,但欧某并没有开门,随后加速将车开进了金星北路辅道,欧某妻子则在后面追赶。约开出100米后,欧某驾车以远快于旁边车辆的速度从后面撞向殴打他的人,惨剧自此发生。
网友:血的教训,退一步海阔天空
10月26日,被警方控制的欧某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时说:“如果是当事人打我,我都无所谓,跟你们(后来被叫过来打欧某的人)那几个,我又没发生什么摩擦,你们打我?……”
记者从医院得 知,被撞伤的另一名年轻男子左脚、膝盖等处骨折,肾脏挫伤。本报报道此事后,不少网友在长沙晚报官方微信上讨论。网友“盘点全球”说:“如今社会物质高度 发达,人的内心浮躁,动不动就要怎么样。希望引以为戒,真正是血的教训,退一步海阔天空。”得知死者的孩子才1岁多大,网友“子政”说:“自己退让一步,何苦是现在这样的局面?人活着要争一口气,这样的一口气还不如苟活!孩子是可怜的,是司机让他失去父亲,也是孩子他父亲自己抛弃孩子!”
10月26日晚,事发现场被围住,警方正对此进行调查。
律师:故意杀人的,最少判10年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 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车主 可不必等交警到场,双方协商好拍下照片后,就可以迅速撤离现场,既节省自己的时间,又不会造成交通拥堵,利人利己。
该案例中两车刮擦后双方相互报复,导致最后欧某开车直接撞向曾某及其同伴,故意非法剥夺欧某生命,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尹兰英律师提醒市民,面对两车刮擦时,冲动是魔鬼,因为一点小纠纷,却毁了两个家庭,实为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