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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条微信,在一瞬间毁掉了三个幸福的家庭,近日,福建厦门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范某。
9月18日,厦门同集路往集美方向两辆轿车发生碰撞后翻车,事故导致了2名女性和2名男婴当场死亡。经审问,肇事者范某因在开车过程中低头看手机微信消息,车速过快时却错将油门当刹车,最终酿成事故。
低头看微信 错将油门当刹车踩
9月18日17时22分许,范某驾车返回住所时,听到手机微信有新消息,便用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拿出手机放在靠方向盘的位置,低头查看消息。
突然间,范某感觉到车子快要撞到东西,便想减速,却因过于慌张,错将油门当刹车,先碰撞前方同向两对推着婴儿车的母亲及车内的婴儿,两名婴儿中一个是一周五的男童,一个是3个多月的男婴,之后撞到停放于路边的小型轿车后翻车,造成路边车辆损坏及行人母子4人当场死亡。
刚领结婚证 毁了三个家庭
据范某供述,90后的他今年6月刚领了结婚证,打算在9月底办酒席。事故发生当天下午,范某刚在同安购买了新房的家具,妻子也已怀孕4个多月。没想到返回途中发生了此事,想到新婚的妻子及未出生孩子,范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涉交通肇事 定罪至少判三年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范某今年25岁,已有3年的驾龄。案发时事故路段因处于施工阶段,限速30km/h,而范某的车速经鉴定为79.12km/h,已超速。
办案检察官认为,范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致4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情节特别恶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车看手机3秒等于盲开50米
调查数据:开车用手机比酒驾毒驾还危险
开车时玩手机、等红绿灯时发信息、就连过马路时也不忘刷微信……这些随时随地玩手机的“低头族”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两成接受调查的网友表示开车时有使用手机的习惯,其中超过70%的网友曾经在开车时发过微信或刷过微博。
据交警部门调查显示:开车玩手机是严重的交通陋习,每天取缔的“低头族”数量接近于排名第一的违法停车。
据不完全统计,日常的轻微碰撞事故中,有近两成跟驾驶员行车中使用手机有关。有调查显示,开车时速60公里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至少需要20米。开车看手机时发生事故概率是正常驾驶的23倍;开车打电话时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2.8倍。
开车使用手机有三种危害
路面状况千变万化,“盲开”60多米的危险性可想而知。”专家介绍,开车使用手机带来的危害,主要有3种:
妨碍驾驶。司机开车使用手机时一般单手把握方向,对驾驶车辆形成较大妨碍,对车速控制、车距把握、驾驶员视线都有影响。
分散精力。开车使用手机,导致司机精力分散,不利于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将对司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造成极大影响。
视野狭窄。开车使用手机会使司机的视野变得狭窄,降低外围视觉的感知能力,形成“不注意视盲现象”,司机容易错过交通信号,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开车用手机一旦查实记2分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司机开车时打电话,但几乎所有驾驶员都有开车打电话的行为。”
交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给予驾驶人警告或记2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而司机开车时包括等信号灯时低头看手机、回微信、刷微博等行为,均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一旦被查实,将被罚款和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