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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下午14时58分,泉山区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金峰和崔玉庆驾驶警车在三环南路巡逻,突然一辆急救车闪着警灯从旁边呼啸而过,民警透过车窗清楚 地看到急救车里并没有病人和医护人员,只有一些器械在车内,而往前驶到前方红绿灯路口时,正值红灯,直行车道排了十几米的长队,不料急救车竟然从左转车道 闯红灯直行,还拉响了警报装置,该急救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下来。面对这种情况,交警也打开警灯一路跟了上去,终于在下个红绿灯路口 把车辆追到。
面对执勤交警的突然查处,驾驶员耿某显得手足无措,耿某称车内拉了一些医疗器材急着到医院送货。“请问送这台医疗仪器紧急吗?”面对交警的询问,耿某哑口 无言。据交警介绍,耿某驾驶的是一辆属于安徽萧县的急救车,车是新的,车窗内有临牌牌照,车头还挂着萧县开发区医院的横幅。
耿某向交警赔礼道歉,同时还一个劲打电话向老板汇报,最后崔警官依照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耿某非紧急情况使用警报器、闯红灯两项违章行为开具了处罚决 定书,分别处以200元罚款、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处罚完回单位后,民警调取了该辆急救车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在前一个路口依然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闯 红灯通过。
11月6日,据处理此事的崔警官介绍,开具处罚决定书后,已经对该车辆放行,驾驶员需在15天之内到银行去交罚款。崔警官说,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特种车 辆包括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消防车只有在执行任务的紧急情况下才能开启警报装置,不受交通信号的限制,其他社会车辆应当予以让行,但是正常情况下并 不拥有优先通行权,一些急救车驾驶员滥用公权力,耍特权逞威风,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