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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凌晨,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巡逻大队辅警陈晟(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在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制止肇事逃逸时不幸殉职,年仅27岁。
11月16日23时40分许,益阳中心城区金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纠纷。赫山公安分局巡逻大队3号巡防平台民警刘建平、辅警陈晟受市局110指挥中心指派前往现场处置。在处置过程中,途经现场的一辆海马越野车(湘H1TK58)与原事故车辆发生刮擦。海马越野车司机王某武欲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刘建平、陈晟见此情形,立即表明身份,上前制止,发现肇事司机王某武一身酒气,疑似酒后驾车。当即令其下车接受检查。但王某武不听劝阻。
为防止肇事司机王某武驾车逃离现场,陈晟侧身从车窗拔肇事车钥匙,王某武突然加油起步,陈晟俯身悬挂在肇事车驾驶室门上。在逃逸过程中,肇事车又与一辆的士车、路边花坛、道路指示牌等相继发生碰撞,距原事故现场100余米处,肇事车辆因严重毁损,熄火停车。陈晟在撞击过程中,被撞飞10余米,身负重伤,被送医院抢救。
抢救期间,益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瞿晏平及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进行救治,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陈晟于11月17日凌晨1时50分以身殉职。
目前,肇事司机王某武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