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前三季度共处罚交通违法千万余起

河北省2015年交通安全形势的主要特点

一是机动车和驾驶人大数据特点。

1、机动车特点: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超1400万辆,平均每5个人拥有1辆机动车,其中小型载客汽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截止今年第三季度,河北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1461万辆,与去年同比增加115万辆,比今年二季度增加近30万辆。从机动车分布情况看,石家庄、保定市机动车保有量最大,超过215万辆;唐山市近200万辆,邯郸、沧州市超过150万辆,廊坊市超过110万辆。

在全部机动车中,汽车保有量为1103万辆、摩托车保有量为317万辆,其他为农机车辆。汽车所占比率较去年三季度时上升了2.51%,摩托车占比下降2.44%。载客汽车占汽车总量的75.66%,为883万辆;从载客汽车构成来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所占载客汽车比例分别为0.51%、0.27%、94.48%、4.74%。小型载客汽车保有量为834万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成为我省汽车总量的主要增长点,以每季度30万辆的速度增长,也将不断加剧城市道路拥堵形势,成为交通管理工作一个难点和焦点。

2、驾驶人特点:全省驾驶人数量为1700万人,每4个人中就是1人有驾驶证,其中1-3年驾龄的占近三分之一。

截止9月30日,全省机动车驾驶人为1708万人,在全国排名第七位。持汽车类驾驶证驾驶人1640万人,与2014年底相比,一年增加了143万人,平均每个月就有15.9万人考取驾驶证。从第三季度驾驶人增加情况来看,保定、石家庄、邢台、唐山4市增加数量都超过了5万人,分别为7.23万人、6.92万人、5.62万人和5.06万人,仅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就新增加了42.8万名驾驶人。

从驾驶人年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26至35岁和36至50岁两个年龄段之间。驾龄不满1年的驾驶人占比11%;驾龄1—3年的驾驶人占比27%;驾龄4—5年的驾驶人占比16%;驾龄6—10年的驾驶占比21%;驾龄11—15年的驾驶人占比13%;驾龄16—20年的驾驶人占比8%;超过20年的驾驶人占比4%。

仅今年三季度,全省就有365万人次参加了机动车驾驶人不同科目的考试,给交管部门开展驾驶资格考试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也是造成考本难,尤其是参加科目三考试排队时间过长的原因。其中,科目一67.5万人次,比二季度减少10.3万人次;科目二106.8万人次,比二季度增加12.2万人次,环比增长13.0%;科目三112.6万人次,比二季度增加13万人次,环比增长13.1%;安全文明考试77.5人次,比二季度增加10.7万人次,环比增长16.1%。从整体来说,大家重点关注的科目二场地、科目三路考的考试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二是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形势特点:截止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共查处交通违法1500万起,超速驾驶仍是“马路第一杀手”。

与快速进入汽车社会的现状相比,河北省汽车文明的步伐还较为滞后,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仍然较为普遍,一些严重的交通违法现象仍比较突出。

全省前三季度,共处罚交通违法行为1525万起,其中,机动车违法1515万起,非机动车违法7万起,行人和乘车人违法3万起。在全部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仍然是“马路第一杀手”。今年前三季度,共查处超速行驶243万起,无证驾驶6万起,酒后驾驶3.4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351起),货车超载1.2万起、客车超员1000余起。从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范围来看,既有城市地区、又有农村地区,既有高速公路、又有普通道路。从危害程度来看,这些危险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恶性程度高,已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应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驾驶人的高度关注和警醒。

三是河北省客货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形势特点:交通违法总量下降,但个别企业和驾驶人仍无视法律“以命试法”。

在所有交通事故中,涉及职业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后果严重,特别是涉及公路营运客车、剧毒危化品运输车和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多,社会危害大,社会影响大。近年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源头监管力度,与安监、交通运输、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狠抓动态监控、安全承诺制度和车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从2013年起,我省开始依据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记录对全省运输企业实行交通安全积分管理。截至目前,纳入监管的运输企业共5482家,车辆24.2万辆,驾驶人19.1万名。从整体上看,全省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监管车辆的交通违法数量、交通事故数量持续下降。但是仍有一些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重效益轻安全,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驾驶人聘用把关不严,营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及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挂靠经营和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等隐患问题突出。

依照《2015年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记分分值表》记分标准,省交管局对今年第3季度道路运输企业车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积分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下面,曝光一批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中的“违法大户”。

客运企业及车辆情况:截至今年三季度,因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积分排名前10名的客运企业是:曲周县畅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排名第一,积19分;万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18.9分);邯郸市天翼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7.4分);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7.1分);保定市公交总公司(16.4分);张家口通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怀安分公司(15.6分);万合集团第六分公司(13.6分);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13.5分);保运第九运输分公司(13.3分);黄骅市运输总公司(12.6)。

前三季度违法记录前10名的客运车辆是:冀FG4768,华星客运公司,92起交通违法;冀DH897(8邯郸市天航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5起、冀FG8946(华星客运公司)29起、冀D93920(邯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六分公司 )27起、冀DF5644(万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曲周汽车客运站)25起、冀DK5704(邯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七公共汽车公司)23起、冀DA8668(邯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二公共汽车分公司)22起、冀FF9624(涞源县盛世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2起、冀DH4982(万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第九分公司)21起、冀DTA836(临漳县龙飞出租车有限公司)20起)等。这些车辆主要违法行为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违反禁令标志 

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车辆:前三季度违法积分排名前10的危化品运输企业是:黄骅市六通运输队,第一名,积46.3分;邢台市和顺运输有限公司(46.2分)、河北华诚运业股份有限公司(45.9分)、黄骅市天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45.9分)、邢台易发化学危险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3.9分)、沧州临港达昌运输有限公司(43.9分)、邢台市华林运输有限公司(39.8分)、沧州临港昌骅运输队(39.8分)、沧州临港宏泰运输队(36.9分)、沧州临港和谐运输有限公司(35.5分)等。这些企业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三项为:安全设施不全、超载、未按期年检。

前三季度违法记录排名前10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冀JJ9365,黄骅市六通运输队,交通违法207起,居第一名;冀JN8136(黄骅市六通运输队 )194起、冀JN8233(黄骅市六通运输队)180起、冀JB7619(黄骅市六通运输队)173起、冀JJ9319(黄骅市六通运输队)169起、冀JQ7588(沧州六通物流有限公司)168起、冀JK7588(黄骅市六通运输队)164起、冀JA6567(黄骅市六通运输队)154起、冀BM8980(唐山市雨顺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149起、冀JL6733(黄骅市六通运输队)145)等。这些车辆主要违法行为是:安全设施不全、灯光不符合标准、运载危险品未经过批准。

除了这些职业运输车辆,一些非营运小型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淡漠,视交通法律法规为儿戏,肆意妄为,交通违法数量甚至远远超过了职业运输车辆,今年以来,全省电子监控采集违法记录超过200次的车辆共有21部,其中,超过300次的有3部,都是属于私家车。这些“不拍死”“最大胆”车辆是:冀D8D899违法次数346次,全省第一名,;冀CLA080违法次数340次,冀DC9953违法次数321次,冀C6825K违法次数292次,冀DB8705违法次数273次,冀DV3238违法次数251次,冀G0N080违法次数249次,冀HL0748违法次数233次,冀J982SF违法次数232次,冀D89A16 违法次数232次,冀CEW110违法次数230次,冀DQJ065违法次数227次,冀DX3755违法次数218次,冀CEY879违法次数215次,冀GD6467违法次数215次,冀FAR295违法次数215次,冀F268CJ违法次数210次,冀B8709K违法次数206次,冀DN7371违法次数204次,冀DVN717 违法次数202次,冀A96H31违法次数200次)等。

四是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形势特点,事故指数稳中有降,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引发交通事故的祸首。    

1、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近年来,虽然我国交通事故伤亡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总量仍然很大。这其中,绝大部分事故都是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今年前三季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024起、死亡1553人、受伤2859人、财产损失2818万元。与2014年同比四项指数分别下降18.4%、15%、15%和26%。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起数持平,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2、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点。驾驶车辆操作不规范妨碍安全的行为、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逆行、无证驾驶是引发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上述五项主要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2%、69%。从交通违法行为上看,驾驶车辆操作不规范妨碍安全的行为导致的事故最多,占总数的34%、其次是未按规定让行占总数的12.1%、超速行驶占总数的8%、逆行占总数的6.2%、酒后驾驶占总数的1.2%。虽然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数量较少,但是致人死亡率最高,平均单起事故死亡率0.37,是全省平均数的2.3倍。

按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排列与去年同期相比,违法逆行同比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19%和8%、未按规定让行同比上升13%和5.6%、超速行驶同比下降7.4%和19%、酒后驾驶同比下降6.6%和14%、无证驾驶起数同比下降1%和7.6%。

3、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特点。从发生交通事故月份上看,2月份事故起数最低,1月份死亡人数最多,6月份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从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上看,下午和前半夜14-22时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46.4%和45.1%,呈高位运行状态。其中,14-18时事故起数最多,18-22时死亡人数最多。

4、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等级特点。省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最大,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1%、死亡人数44%,同时,省道每百公里事故起数也是最高的。

5、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驾龄特点。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引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最大,其次是6-10年驾龄驾驶人、4-5年驾龄驾驶人、11-15年驾龄驾驶人,16年以上驾龄驾驶人导致的交通事故最少。

6、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车型特点。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者交通方式和车辆使用性质上看,小型客车肇事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最高且同比上升幅度最大,分别占总数的56.2%、46.6%,同比分别上升22.4%、9.9%。私家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最大且同比上升。

“河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12月1日,“河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全省统一网络域名是“http://he.122.gov.cn”)正式上线,并在石家庄、廊坊两个城市开通了试点,这两个城市的驾驶人登陆注册“河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就能办理相关交管业务了。在试点基础上进行完善升级后,2016年全省其他9个地市全部上线运行,并开通更多的交管业务。

群众网选十大交通陋习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抢黄灯。

2、夜间开车滥用远光灯。

3、开车随意变换车道,加塞抢行。

4、酒后开车。

5、遇车辆排队,不停鸣笛、爆粗口。

6、车辆乱停乱放。

7、在快速路上或出行高峰,占道缓慢行车。

8、非机动车逆行、猛拐或突然横穿马路。

9、非机动车、行人占用机动车道通行。

10、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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