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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6月26日发生在宁芜高速造成12人死亡的客货相撞事故原因已经查明,安徽省政府“6·26”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因客车驾驶员沙涛酒后驾车、严重超速、操作不当和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回顾:安徽芜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已致12人死亡
据安徽省芜湖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6月26日14时50分左右,在安徽省芜湖市境内宁芜高速马芜段发生一起客货车相撞事故,目前事故已造成12人遇难。
事故原因查明:客车驾驶员酒驾超速
安徽省政府“2015.6.26”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因客车驾驶员沙涛酒后驾车、严重超速、操作不当和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到位而造成的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组建议对事故的直接当事人及马鞍山天马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责任人,马鞍山市当涂县老来福百货公司负有重要管理责任的人员共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当涂县老来福百货公司、马鞍山开拓者旅行社有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天马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7名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予以政纪处分。
今年以来,安徽省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目前已有8起被认定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其中7名当事人(另有2名当事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家运输企业因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缺失,被罚款,14名企业直接责任人或主管人员被行政处罚,17家交通运输等相关责任部门因监管责任不到位被责成作出深刻检查,相关部门因监管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共16人被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