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蓝S05车主,于2026年4月3日购买620MAX款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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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深蓝S05车主,于2026年4月3日购买620MAX款纯电车一台,在6月16日行车途中爆胎,并拖车至宝鸡市长安维保中心售后,该维保中心简单拍照后告知我非质量原因引起的三包,需要付费更换,并于6月22日付费更换新胎(长安原装),当时我要求该维保中心提供非质量原因证明,该维保中心提供简单截图照片并说明胎压太高,观看行车记录仪显示爆胎时车速为37,地面无异物,之后并没有说明何为非质量原因?随后我于6月27日预约西安维保中心,也回复我胎压过高,正常应该为2.5至3.0(出厂胎压为3.4),并认真检查了其他轮胎和车底盘有无其他问题,于是我去找了西安交付中心当时的交付专家,该专家含糊其词,说是那个截图为长安内部平台,并不是轮胎厂家给的回复,只说其他车也是3.4,那我理解为就是车胎自身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我电话联系宝鸡维保中心让他们沟通,最后该维保中心给我了一个佳通厂家的鉴定报告,于是我问了他们,这个报告有权威性吗?佳通厂家仅凭几张照片就能出具非质量问题的报告,而不是凭实物,这个结论是不是太过于潦草了,于是截止7月7日,该事件作为深蓝厂家未给予消费者一个有权威有说服力的结果。首先胎压多少为正常值?其次其他轮胎有无质量隐患?至今未有一个结果。
在该事件整个过程中,我认为作为消费者,我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受到了侵害,于是我电话深蓝官方客服,郑重投诉西安交付中心和宝鸡维保中心,未对消费者权益进行重视,而是无故拖延和随意应付,针对此事与西安交付中心互相踢皮球,推卸责任,不能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