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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汇消息:金龙汽车(600686) 9月29日晚间公告,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近日接到财政部、工信部等4部委下发的通知称:苏州金龙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整改工作通过验收,自2017年8月21日起,恢复苏州金龙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苏州金龙公司将据此确认中央财政补贴收入7.39亿元,预计该事项影响公司2017年净利润约3.33亿元。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市有关部门转来的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有关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的通知》(财建[2017]582 号,以下简 称“《通知》”)。
通知显示,苏州金龙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整改工作通过验收;自2017年8月21日起,恢复苏州金龙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苏州金龙公司2017年8月21日之后生产销售的合规车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苏州金龙公司2016年1月1日至9月13日之间完成销售并上牌的合规车辆可以申请中央财政补助,有关条件、标准和程序等参照《关于开展 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 号)执行,但相关处理处罚中涉及的问题车辆不得申报。
通知要求苏州金龙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加强研发和生产能力建设,加快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持续满足企业及产品准入相关规定要求。
文章摘自 电车汇 20170930 发自北京
文章主要内容引自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