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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10月10日报道 机动车越来越多,道路是越来越挤。即使开车的水平再高,也难免会发生一些小事故,本来事故也不大,可硬是等着交警来处理不仅耽误别人通行,也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黄金周期间,2辆小车因为在高速上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于是双方车主便在事故原地商量起了赔偿事宜,结果导致短短20分钟内后方积压了长约7公里车龙。
在10月6日16时许,彭某驾驶小客车路经乐广高速公路一个隧道时,因其行驶车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通行受堵。彭某在往右侧车道变更过程中与在右侧车道内行驶的由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轻微刮擦。
事故发生后,两辆车分别占据了超车道和中间的行车道。双方当事人在没有报警处理的情况下,均不顾后方滚滚而来的车流,就在事故现场理论和协商赔偿事宜,后方不断涌来的车流不得不紧急刹车,隧道内很快就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车龙。
待交警赶到时,判定变更车道的彭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外,对双方当事人在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后没有即行撤离事故现场、导致严重堵塞的行为,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1条第1款第六项及第2款“罚款一千元,并可同时吊销驾驶证”之规定,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开出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知双方在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来源:~)
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也未造成大的财产损失的小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的确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是,如果对于这类轻微事故处理过程不熟知的车主就有可能被“套路”了。
曾经就发生过这样一起事故,女司机周女士开车上班路上与另一辆车发生剐蹭,由于周小姐刚考驾照没多久,头一次遇到交通事故,很是紧张。对方司机说是自己的责任,于是双方协商挪车到路边进行处理,可挪完车,对方司机就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一口咬定是女司机的责任。
最后,女司机只好报警,交警问女司机有现场照片吗?女司机说有,交警一看照片,只看到两车撞在了一起,照片拍摄的角度、位置并不能完全说明对方应该承担事故全责,不过有照片也胜过没照片,交警根据周小姐手机自拍照,再勘察事故现场,经过大量取证调查,才最终得以正确判定事故责任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