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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雷军头有点大。
俗话说的好,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不,小米出名了,雷军都去了印度演讲了,就开始被人顶上了。具体是这么个事儿,市场上一家名叫因潍坊瑞驰公司在其生产的电动车上模仿了小米商标,并取名“雷军电动”,就这么赤裸裸!那小米和雷军肯定不能置之不理呀,马上就一纸公文,将这家生产电动车的企业告到了法院。

最后结果也十分欢喜。5月4日,北京海淀法院公众号发布了审判结果,海淀法院认定被告潍坊瑞驰公司使用(小米)标识及“雷军”二字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万元。

小米和雷军胜诉了,是米粉乐于见到的结局。你说,国内好不容易有一家知名的自主品牌,大家都必须得为它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呀,你说你这一侵权,广大米粉为了保住小米品质声誉咽下的苦成了什么啦(开个玩笑),必须胜诉!

但这剧情发展好像有点不对呀,联想到之前很火的商标维权官司,迈克尔·乔丹就商标侵权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发展可不是这么顺利,这场官司打的是意外的长呀,而且迈克尔·乔丹可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事件发展时间节点:
2012年10月 迈克尔·乔丹以商标侵权为由,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认为乔丹体育的注册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等,申请商评委撤销对乔丹体育商标的注册。
2014年4月 商评委做出最终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认为迈克尔·乔丹的申请撤销理由不成立。
2015年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迈克尔·乔丹的诉讼请求,随后迈克尔·乔丹上诉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商标争议案做出终审判决,裁定迈克尔•乔丹终审败诉。
2016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法院当庭未宣判。

乔丹体育成立16年了,乔丹打了那么多年官司,但乔丹体育仍然存在。要论名气,乔丹可比雷军大多了,那是世界名人。但是同样在北京的法院,乔丹打不赢官司,雷军却能打赢,这是为啥那?

图为北京汽车BJ40
要说山寨吧,在汽车业比比皆是,例如比亚迪、众泰、华晨,北汽……但不一定被山寨了就能打赢官司,比如本田。情况是这样的,2002年2月13日,本田株式会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汽车”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2003年9月,本田株式会社认为双环股份公司2003年9月开始制造、销售的双环LAIBAO·S-RV汽车侵害了其上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并于随后多次向双环股份公司及各经销商发具警告函等,指控双环股份公司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双环LAIBAO·S-RV于本田CR-V对比
最终的结果也非常地出乎意料,在本田提出诉讼的同时,双环股份公司对本田株式会社提出反诉,认为本田的行为是针对中国同行、同类产品的打压行为,自己并没有构成侵权,并要求本田进行赔偿,2015年本田状告双环外观抄袭案判决出炉:本田反赔1600万!
除此以外,长安汽车一直以来也被认为是抄袭了讴歌的车标

感觉长安的车标就是讴歌的倒过来了。
对比了这三起相似的侵权案件,小编貌似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小米作为中国企业,在同样的案件中取得了胜诉,而乔丹和本田作为外国企业,维权官司不仅打的又臭又长,最终还败诉了,这法律判决是否存在着双重标准,是被山寨的该去打官司,还是山寨的去打官司?这真的是神一样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