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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而就在近日,相关部门对其中涉及的几个重要更新做出了明确答复。

此次调整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针对现有条款进行了更新,首先是新增了2021-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考核要求;其次修改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法;另外更行了小规模企业油耗积分核算优惠措施。
第二部分调整则主要为了推动节能与新能源协调发展,具体来看,首先是新增了低油耗乘用车在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核算时的油耗条款;随后建立了传统新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结转的关联措施。
第三部分则主要是为了顺应产业新形势的调整,主要内容分为以下三点,第一是将醇醚燃料乘用车纳入双积分管理范围;第二是调整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第三则是考虑到了新冠疫情影响,对2019、2020年度积分管理方式调整留下借口。
具体的改动内容如下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