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后可获电池所有权 小鹏汽车推出电池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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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小鹏汽车针对旗下G3与P7 (配置|询价)两款车型推出了电池租赁服务。通过七年分期服务以分摊电池成本,七年费用付完后,最终可获得电池所有权。

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天津、无锡、宁波、佛山、东莞、武汉、成都以试点的方式实施,涉及车型包括G3 520i系列(悦享版/智享版/尊享版),P7四驱高性能系列及后驱超长续航系列。

如果对续航没有硬性使用需求,可选择月付更低的“尝鲜”电池租赁计划,电池组通过软件锁定了一部分电量,减少其续航里程,后期可通过付费的方式解锁被限制的电池容量,提升续航里程。

使用电池租赁服务购买的小鹏汽车汽车均享受官方整车质保、基础流量、家用充电桩、免费首保等服务权益。

本文转自:有车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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