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今日,@路特斯汽车 官微发布消息:“40年商标之争,终于尘埃落定。”配图为“莲花”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显示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路特斯市场负责人乔心昱,基于该事件,讲述了有关“莲花”商标回归的历程,原文如下:
1984年,有公司在中国率先申请了汽车类别下包含“莲花”字样的商标。
而后在2000年莲花跑车就开始尝试申请“LOTUS”商标,但因为同一类别下“LOTUS”对应的中文译名“莲花”已存在前商标持有人的“莲花”商标而未能成功。接下来的时间里,莲花跑车品牌和法务团队多次尝试过各种与“LOTUS”以及“莲花”有关的商标申请,但均被这枚商标阻挡。而且前商标持有人还主动申请了与“LOTUS”及“莲花”有关的十余枚商标,把壁垒越筑越高。
2021年,路特斯科技法务部在经过了大量的法律调研和论证之后,终于找到了系列商标争议案件的关键:前商标持有人并没有将“莲花”商标使用在第12类汽车所在的商品类别,而是用于第7类通用机械领域。从这个意义上,前商标持有人对“莲花”一系列商标的所谓“使用”,并不是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此后,在商标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中,莲花跑车品牌在2023年12月,最终取得“LOTUS”商标的注册;2024年10月,取得“LOTUS+图形”商标的注册;2024年12月,取得“莲花”的注册。
历经整整24年的时间,就为了“同一个世界,同一朵莲花”的梦想。如果算上从1984年前商标持有人申请和注册“莲花”,整整经过了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