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浪|山西省发布促进汽车消费通知 购商用车/乘用车奖励4000-8000元不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以拉动省内汽车消费,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热浪|山西省发布促进汽车消费通知 购商用车/乘用车奖励4000-8000元不等

通知包括山西省对省内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 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购买车型及奖励金额

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 及MPV等乘用车型, 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奖励期限

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奖励对象

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 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

奖励方式

消费奖励由汽车销售机构先行垫付(消费者按照销售发票载 明价格扣减消费奖励的金额支付购车款),由市级工信部门会同同 级财政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结算。

网友点评

    二手车

      查看更多二手车
      还有3个信息需要填写哦~
      底价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
      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获取底价
      微博
      微信
      朋友圈
      关闭
      文章
      相关推荐
      取消
      取消

      海报生成中

      请稍后

      ...

      长按上图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