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对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免收高速费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8月13日消息,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配合做好吉林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全力支持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大规模推广使用,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网友点评

    二手车

      查看更多二手车
      还有3个信息需要填写哦~
      底价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
      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获取底价
      微博
      微信
      朋友圈
      关闭
      文章
      相关推荐
      取消
      取消

      海报生成中

      请稍后

      ...

      长按上图保存